通 知
为贯彻落实《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“海河工匠”建设的通知》(津政办发〔2019〕24号)精神,根据《关于印发〈企业高技能人才培养实施细则〉等五个文件的通知》(津人才办〔2019〕6号)相关规定,按照市人社局工作安排,现就选拔第三届“海河工匠”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坚持德能兼优、优中选优、公平公正原则,在本市爱岗奉献、精益求精、追求卓越的技术技能人才中,选拔具有先进性、典型性和代表性的“海河工匠”。
经公司推荐委员会(推荐小组)推荐,我公司今年推荐技术中心李松树同志本次申报“海河工匠”项目。
现予公示,公示时间2021年7月23日至7月29日。对以上人员申报项目有异议的,请于公示期内向本津达人力资源部门反映,反映情况的电话和书面材料要自报或签署真实姓名。
联系电话:022-27279666
2021年7月23日